贷款是非标资产吗?

方子静方子静最佳答案最佳答案

非标资产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金融资产,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、信托贷款、委托债权、承兑汇票、应收账款、各类受(收)益权、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。相对于标准化资产,非标准化资产在收益和期限匹配、信息披露和交易等方面不够透明和规范,在风险管理上有待提高。因此,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资产受限额管理要求,即“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,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%,也不得超过本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%”。

银保监会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》要求“加强出资比例管理。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,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,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%”,《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“除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合作机构以外,商业银行不得将贷款发放、本息回收、止付等关键环节操作全权委托合作机构执行”,银行承担风险管理和本息回收责任,且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%。因此,不论是出资比例还是风险实质承担,共同出资发放贷款都不同于传统信贷业务中“三查”管理、风险自担的完全自营贷款,也区别于风险与所承担资金比例相对应的代理发放贷款。考虑到互联网贷款的业务实质,以及对银行业的潜在风险影响,《通知》中的出资比例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互联网贷款业务。

同时,在出资比例方面,《通知》进一步明确银行不得使用其他银行贷款、委托贷款等筹措资金,满足共同出资发放贷款要求。这一规定既针对银行自营贷款,也针对银行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。

从定义上来讲,贷款是依据《贷款通则》的定义,是一个融资行为,受《商业银行法》约束,必须是持牌才能去做的。而保理、融资租赁、典当等是《合同法》上明确的法律行为。这些业务,其业务内容和开展方向都可以覆盖到“借贷”。

贷款是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,在监管上受到了较多的限制。所以,除了银行及其授权的金融机构能够发放贷款以外,市场上出现了保理、融资租赁、典当等类金融业务代替“贷款”,但本质依然是“放高利贷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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