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条,商业银行为基金提供全面服务,是指商业银行以客户为中心,基于多元化经营理念,对客户进行分类和分层管理,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、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等特征为客户定制产品和服务方案,并通过设立相关产品部门或专营机构,为客户提供一站式、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。
根据《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十条,商业银行为基金提供全面服务,是指商业银行以客户为中心,基于多元化经营理念,对客户进行分类和分层管理,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、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等特征为客户定制产品和服务方案,并通过设立相关产品部门或专营机构,为客户提供一站式、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。